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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导读:宁波联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 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尽责,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1983 年 12 月,于2011 年6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及获得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之一,具有近30 年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所拥有从业人员7,900 余名,其中拥有近45 位正高级会计师,有博士、硕士学位和会计、审计、经济、工程技术等高级专业 职称的人员1,600 余名,注册会计师2,300 余名;注册会计师中,95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其中,天健 所向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共1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3 月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025 年4 月10-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 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 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 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人民币40 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 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于2025 年5 月9 日获得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健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等工作内容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作了充分的沟通, 并达成一致意见。审计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调整事 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等事项与公司管 理层和审计委员会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现金流量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亦使得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公允的审计结论有了更为成熟的判断基础。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条件、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质量管理水平、2025 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置、风 险承担能力水平、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天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2025 年3 月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 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人员构成、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1 月-3 月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年报审计工作。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多次以电话形式,就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公 司年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关键 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3 月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 意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认为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 程序后所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完整,未有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控制 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 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亦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 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 年度的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及时、清晰、完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二O二五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签字:

陈)

陈文强

李彩娥

翁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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