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研股份: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信建投基金-招商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 号员工参与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中信建投基金-招商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 号员工参与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41 号”)持有公司股份5,895,522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共赢41 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37,31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前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 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共赢41 号的份额持有人包含公司部分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共 赢41 号计划减持不违反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限制。
3、共赢41 号的份额持有人包含公司原部分监事,前述人员已于2025 年9 月15 日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而离任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 任时间已满六个月。
4、根据公司于2025 年1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市超声仪 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之法 律意见书》,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共赢41 号的实际支配主体。共赢41
号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共赢41 号管理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招商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 号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赢41 号持有公司股份 5,895,52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共赢41 号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
3、拟减持数量:预计减持不超过3,537,313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 5 月8 日至2026 年8 月7 日)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共赢41 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如下:
“共赢41 号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共赢41 号对获配 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拟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赢 41 号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 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共赢41 号管理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