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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侯江涛)

导读:恒逸石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侯江涛)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侯江涛本人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侯江涛,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分别取得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合盛硅业(万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钛米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供职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兼任上海杉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多家企业的专家顾问,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金融市场投融资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6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所有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公司股东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列席参会。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实际出席4次。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4月7日1、审议《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报告》;2、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初稿);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初稿);4、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6、审议《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初稿);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4月25日1、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2、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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