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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图光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导读:龙图光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拟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公司《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2026 年4 月1 日至2026 年4 月10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

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件、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以及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

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拟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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