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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导读: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大千生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07,738,979.79元(包括:

募投项目投入173,510,804.21元,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228,175.5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2月13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9550880025899800545104,606,460.70-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93060078801200000281104,606,460.70-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02590014281060190,685,300.60-已注销
合计299,898,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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