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千生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隆华)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隆华2025年度,本人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林隆华,1982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瑞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次、股东会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林隆华 | 9 | 9 | 0 | 0 | 否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