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临港: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300人,注册会计师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7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50.00亿元。2025年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1.7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