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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惠芳)

导读:安利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惠芳)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惠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惠芳,1952年出生,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退休前担任管理学院会计学科负责人,长期从事会计教学和理论研究。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院党委书记,合肥工业大学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曾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名誉会长。本人主编的《企业会计学》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先后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教材曾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级与省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文章,曾获多项省、部级奖励。现任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同时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任职状态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赵惠芳在任7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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