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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导读:飞沃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2证券简称:飞沃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所涉及新厂房的用途予以变更,且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风机叶片预埋螺套3P工厂项目,该项目将选址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厂房内。

本次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及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57.5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天健验〔2023〕2-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2026年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以下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募集资金余额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32,016.3932,016.3931,251.9097.61%764.49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1,694.4011,694.4011,559.2198.84%135.19
购买厂房7,031.087,000.006,937.6499.11%62.36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
合计55,741.8755,710.7954,748.7598.27%962.04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