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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导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在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2026 年度公司拟以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含外币资金)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7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 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部分暂时不需使用的闲置资 金(包括海外公司归集的外币资金),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保障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各自暂时不需使用或无结汇需求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投资理财, 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主要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 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不含子公司江苏省高 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的投资活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可共同滚动使用,即在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限内,投资理财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均为各自暂时不需使用或无结汇需 求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将以保障安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原则,投资范围 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债券投资、境内外股票投资、新股 申购、配售等,并在此原则下择机对相应的投资理财进行处置。境内外证券投资(不含子公 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的投资活动)将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包括具 备较强核心竞争力、有发展潜力、有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对公司现有业务有借鉴意义企业的 境内外证券。

5、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三、投资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以保障安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原则,由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制订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 司管理办法》在内的内控管理制度,从投资决策机构、决策流程、执行与控制等环节强化风 险管控,同时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公司治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监督,确保投资理财活动规范 有序进行。

在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公司始终将风险防控放在首位。鉴于金融市场波动 较大,投资预期收益可能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影响。 为此,公司在遵循内控制度的同时,持续优化风险防范措施。投资前,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 行业趋势、市场格局的分析和调研,严格筛选投资产品,实施科学审慎的决策机制;投资后, 持续跟踪市场动态,进行动态风险评估,并与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实时关注、分析资金 流向和项目进展,灵活调整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以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风险 的有效管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理财,是在确保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有效控制 风险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此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助于提升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回报, 为公司创造更多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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