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334 号
I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334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 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4 月1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330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思特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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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 制,如实反映了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思特奇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思特奇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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