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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瑞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杨

导读: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深入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陶杨,博士研究生,教授。2008年7月至今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工作,任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3月至今在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年

月至今在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独立董事;2021年

月至今在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在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及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充分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审慎判断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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