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券代码:
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公告编号:
2026-030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尔斯”)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到实际股票,以哈尔斯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二)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37.9732万股的0.26%。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人,包括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增值权总数比例 |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 1 | 邵巧蓉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60 | 50% | 0.13% |
|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1人) | 60 | 50% | 0.13% | |||
| 总计 | 120 | 100% | 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