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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田志伟

导读: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本人作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田志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河南省建材研究设计院财务科主管会计,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陇海支行营业部经理,富友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河南管理总部总经理,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营业部总经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千惠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友兴百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星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朴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中建空间建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关勒铭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常德合银湘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常德合银百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万年县合银百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湖南达峰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湖南达峰二号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上海合

银新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苏州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英维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已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田志伟808001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