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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导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位,公司拟相应对《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对照表如下:

(一)《公司章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条款

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十八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