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6 年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 年4 月14 日上午10 时至 11 时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及受托董事共9 人(其中受托董事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3 人,为肖映辉、徐亚 丽、李宏广),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经理李劲松先生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2025 年度经 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因此,董事会同 意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2026 年公司经营层能够认真总结2025 年经营管理工作 中的得失,提升盈利能力,完成2026 年度的经营业绩目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 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锡军先生、张苏彤先生、赵一方女士分别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2026-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共5 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 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
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需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 公司承担。鉴于王长春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属于关联 自然人,故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 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 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 规经营提供了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 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审计合同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2025 年的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7.20 万 元(含税)。
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 年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 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遵循职业 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较高的 业务水准和专业能力。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保持充 分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 职情况评价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以下 标准执行:
1、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150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 司当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中 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 公司据实报销;
5、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后失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李劲松先生、赵伟宏先生、肖映辉先生、徐亚丽女士、 李宏广先生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此导致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表决人数不足 半数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 酬及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 司据实报销;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至新的薪 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劲松先生、赵伟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在2025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未超过经审批的年度预计金额,且2026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 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李宏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在环境、 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 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赵锡军先生和赵一方女士的2025 年度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况。
关联董事张苏彤先生、赵锡军先生、赵一方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在2025 年4 月21 日签订的《借款框架协议》额度内,继续向易九州提供总额不 超过35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易九州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及有偿资助的原则,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