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加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方法与考核内容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期相应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