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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声明

导读: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御棒盔

李赞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周琳凯

么律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26年

4月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