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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导读:立讯精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 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立讯精密”)于2026 年4 月1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分别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为16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 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年终奖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 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 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年终奖经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 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定结果,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6-029)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激励约束体系,有效激发董事及高级管理团队履职效能,保障核心 管理团队稳定性,促进企业经营效益持续提升,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称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 失效

(三)2026 年薪酬方案

1、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称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16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且 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2、执行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但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如职工代表董事等),按其实际工 作岗位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其具体薪酬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可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 组成。其中,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并以绩效评价作为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

4、薪酬发放和追索支付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津贴原则上按年发放;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 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 的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发放的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如公司未来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与上述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存在冲突的,按未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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