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钨装备: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于2025 年8 月1 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系因重大资产置换导致的客观承继,并非公司主动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对投资 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日期
自2025 年8 月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置入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并按规定计提 减值准备。
(三)变更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环磁选”)8,550 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00%)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作 价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补足。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随置出资产整体置出,其后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其计量模式自然终止;新置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置入前即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资 产账面价值清晰,折旧摊销记录完整。为保持其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和可比性,避 免因计量模式切换增加不必要的核算成本及操作复杂性,公司按照其原有的成本 模式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属于 资产置换后的自然承继,并非公司主动选择调整计量模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因重大资产置换导致,变更后的计量模式系沿用置入资 产原有的成本模式。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随置出资产整体 置出,其后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置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置入前即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公司按照其原有的成本模式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由于置 入资产在置入时已按其成本模式下的账面价值入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实质上是 对置入资产原有计量模式的延续,不涉及对已确认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亦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重大资产置换的客观原因所 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随置 出资产整体置出并终止确认,新置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其原有的成本模式进行 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趋向稳健。
五、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实际经营情 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并非公司 主动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大资产置换导致的客观承继,并非公司 主动调整会计政策。置入资产原即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公司沿用该模式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