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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湖: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导读:天目湖: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6,975,732.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70,126,7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025,342.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7.93%,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1,735.89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4,025,342.0063,479,776.8599,853,735.69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5,321,089.57104,662,021.50147,001,058.4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46,975,732.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17,358,854.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5,661,389.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17,358,854.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87.9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