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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导读:ST汇洲: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 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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