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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中亦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14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6 年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 际出席董事8 人,其中田传科先生、邵峰先生、徐晓飞先生、穆林娟女士、郑云 端先生、赵龙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东平先生主 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中亦安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中亦安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具了《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郑云端先生、赵龙凯先生向董事会提 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郑云端先生、赵龙凯先生签署的独 立性自查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田传科先生所作《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一致认为2025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中亦安 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京中 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拟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现有的总股本120,000,0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600,007.8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方面不存 在违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北 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 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内部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方案,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 查,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领取薪酬的情况,公司董事2025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薪酬共计人民币275.36 万元。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津贴)如下:

1、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为人民币12.00 万元/人/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1)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工作任职和考核情况发 放薪酬。

(2)除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董事: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在经营管理层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不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领取董事薪酬,并根据其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确定薪酬。

(3)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即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即奖金)、 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通讯津贴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 酬结合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中 长期激励薪酬由公司另行制定激励方案确定。

3、根据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将收入、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履职 指标作为公司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2026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次月开始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 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内部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方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领取薪酬的情况,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共计人民币604.12 万元。

为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即基本工 资)、绩效薪酬(即奖金)、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商业补充 医疗保险、通讯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完成 情况及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薪酬由公司另行制定激励方案确定。

2、根据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将“财务指标”和“质量建设指标”作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由于总经理田传科先生同时为公司董事,其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次月开始实施;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月开始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邵峰回 避表决。

关联董事李东平、田传科、邵峰、徐晓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建立稳定、持 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中 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6 年5 月18 日(星 期一)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