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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导读:金鹰重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 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安永华 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 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 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 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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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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