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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2025年年度报告

导读:普路通:2025年年度报告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宋海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师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艳梅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6,488,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7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普路通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股东会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绿色投资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智都集团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聚智通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5%以上股东,绿色投资一致行动人
供应链管理通过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供应链运作成本,提升供应链参与企业的竞争力
碳达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某一个时间点达到历史峰值
碳中和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的方式消纳,根据应用场景、屋顶类型和售电模式不同,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可分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独立储能电站具备调度直控条件,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不受接入位置限制,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并按照其接入位置与电网企业和相关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等相关方签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的储能电站
工商业储能电站服务于工业和商业场景需求的用户侧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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