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科化学: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以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对个人进行业绩目标和分管本职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确定标准:依照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个人贡献及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以增强人员稳定性、积极性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和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与考核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协助该办法的实施。
第三章年度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确定。年度薪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年度奖金+特殊贡献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 职务 | 基本工资(万元) | 考核工资(万元) | 年度奖金(万元) | 薪酬总额(万元) |
| 经理 | 32.4 | 24.3 | 24.3 | 81 |
| 副经理(销售) | 23.2 | 17.4 | 17.4 | 58 |
| 副经理(行政) | 14 | 10.5 | 10.5 | 35 |
| 财务总监 | 28.8 | 21.6 | 21.6 | 72 |
| 董事会秘书 | 14 | 10.5 | 10.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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