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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赋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导读:中赋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2证券简称:中赋科技公告编号:2026-052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562,276,11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560,890股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4,800,000股后的551,915,2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94,050.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与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股东权益保障机制高度契合,方案内容具备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实施条件的可行性及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同意本议案。

3、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11,413.3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930,654,243.51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20,691,175.0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69,117.50元后,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2,691,660.9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2,691,660.90元。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562,276,11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560,890股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4,800,000股后551,915,2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94,050.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2,694,050.2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2,694,050.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8.58%。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694,050.2012,448,029.2916,578,222.3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311,413.3459,266,865.77107,962,308.38
研发投入(元)17,475,379.8422,110,866.2918,588,681.75
营业收入(元)954,698,624.98957,462,127.20814,138,656.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30,654,243.5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2,691,660.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1,720,301.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8,513,529.16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1,720,301.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58,174,927.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2.13%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