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中赋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志平)

导读:中赋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志平)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志平,作为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认真履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现任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经理、厦门怡致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锐斯顿(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历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助理、后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众联世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公司相关重大决策治理事项的决策,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衡量,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专业意见以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从合规性角度观察,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3300
股东会220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