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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导读:宏景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98,78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5,316,989.71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3,443,105.5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5,543,240.1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 本153,517,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30,703,509.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 转增61,407,01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4,924,565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同时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0实施完成2025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75,877.35元,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8,379,386.7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45.3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379,386.75 5,482,769.55 16,448,308.6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398,785.81 -75,691,720.43 42,217,627.85

研发投入(元) 53,414,597.52 54,809,580.31 50,872,565.46

营业收入(元) 1,181,504,287.95 657,777,887.66 770,605,018.5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163,443,105.5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155,543,240.1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60,310,464.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358,435.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60,310,464.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159,096,743.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6.10%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填报前述指标时,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 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0,310,464.95元,高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 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助力公司稳 健发展以更好回报股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量相关因素, 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 共享发展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 万元、13,101.49 万元, 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0%、4.56%,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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