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宏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 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 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 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 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 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 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 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胜任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 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
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