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曼恩斯特: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曼恩斯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0,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0,689.4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4-0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使用本次募集 | 建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