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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导读:凯撒旅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凯撒旅业”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下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凯撒同盛旅行社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上海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春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

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黑龙江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同盛假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上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同盛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艾克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凯撒晟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首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亿步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凯撒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易食纵横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易食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凯撒世嘉新零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亚凯撒同盛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凯撒海湾目的地以山东)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凯撒目的地以海南)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凯撒以青岛)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下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凯撒旅业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如简: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简: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税前利润潜在损失 者潜在错报大于 等于税前利润的3%大于 等于税前利润的1.5%且小于税前利润的3%小于税前利润的1.5%
营业收入潜在损失 者潜在错报大于 等于营业收入的3%大于 等于营业收入的1%且小于营业收入的3%小于营业收入的1%
资产总额潜在损失 者潜在错报大于 等于资产总额的3%大于 等于资产总额的1%且小于资产总额的3%小于资产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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