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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华忠)

导读:凯撒旅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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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华忠,自2025年8月起任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托自身专业领域的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华忠,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双学士,中国海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2001年执业,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律师。现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律师执业维权委员会主任,第九届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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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及履职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15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5次,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包括定期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度、补选或变更公司董事和高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监管规则和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8月至12月,本人履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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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股东会100
董事会990
审计委员会44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