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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述职报告(刘灿辉-已离任)

导读:行云科技:述职报告(刘灿辉-已离任)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灿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 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履职,积极出席会议、审慎审议议 案、充分发挥专业与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灿辉,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财务 分析师、研究主管,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业务总监,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教授。本人已于2025 年10 月10 日离任, 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 次,亲自出席8 次(现场1 次、通讯7 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出席股东会1 次。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充分沟通讨论、审慎发表意见,除第 六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投出反对票外,对董事会其余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弃权情形。本 人认为,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 履行必要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1 次、亲自出席1 次,审议通过《公 司2025 年度提名工作计划》。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1 次、亲自出席1 次,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评》《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5 次、亲自出席5 次,审议通过《内 部审计部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 于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披露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披露2025 年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议案。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2 次、亲自出席2 次,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5 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核查说明》《关于2025 年半年度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核查说明》。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意见,未 对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截至2025 年10 月10 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前年审机构保持有效 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 划和报告,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 积极参与股东会,与中小股东沟通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合规运作等关 切问题。

? 持续监督信息披露,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 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推动董事会决策科学、客观,坚决维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会、现场调研、线上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破产重整、财务状况、内控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本人已于 2025 年10 月10 日离任,本人累计现场工作约11 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保障履职所需信息与条件,履职顺畅高效。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原则,决策程序合规,定 价公允,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二)财务信息与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披 露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续聘2025 年度年审机构,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年审机 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表决通过,程序合规;受聘机构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与独立性,审计工作质量有保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任免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制度、行业水平与经营实际, 审议程序合规;董事提名、高管聘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合规,不存在禁止任职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原则,依法依规全 面履职,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 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灿辉

2026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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