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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述职报告(邓路-已离任)

导读:行云科技:述职报告(邓路-已离任)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邓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 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履职,积极出席会议、审慎审议议案、 充分发挥专业与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邓路,财务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本 人已于2025 年10 月10 日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 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 次,亲自出席8 次(现场1 次、通讯7 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出席股东会1 次。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充分沟通讨论、审慎发表意见,除第六 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投出反对票外,对董事会其余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弃权情形。本人认 为,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履行 必要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5 次、亲自出席5 次,审议通过内部 审计部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 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披露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披露2025 年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议案。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 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1 次、亲自出席1 次,审议通过《公 司2025 年度提名工作计划》。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2 次、亲自出席2 次,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核查说明》《关于2025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核查说明》等相关议案。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意见,未对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截至2025 年10 月10 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前年审机构保持有效 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 和报告,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1. 积极参与股东会,与中小股东沟通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合规运作等关切 问题。

2. 持续监督信息披露,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3. 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推动董事会决策科学、客观,坚决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会、现场调研、线上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破产重整、财务状况、内控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因本人已于 2025 年10 月10 日离任,本人累计现场工作约10 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保障履职所需信息与条件,履职顺畅高效。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财务信息与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披露 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续聘2025 年度年审机构,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年审机 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 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表决通过,程序合规;受聘机构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与独立性,审计工作质量有保障。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任免

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制度、行业水平与经营实际,审 议程序合规;董事提名、高管聘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不存在禁止任职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原则,依法依规全 面履职,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邓 路

2026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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