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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导读:智动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鉴证报告1-2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1-6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GZAA3B0212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公司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智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智动力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智动力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供智动力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XYZH/2026GZAA3B0212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327,44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9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763,393.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986,276.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61,679,219.8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62,769,707.52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0,487.70元(募集项目下采购和处置设备产生的现金收支差)。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24,274,902.04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公司尚余“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951,403.2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

以上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55921098510404-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9170188000091869-本期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44250100003800002103-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769274392748-本期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110301012900559715-已注销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100000600363812-本期注销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100000600363823-本期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777074529057-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8110301012800746800-本期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7419799577965,951,403.25活期
合计5,95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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