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ST天圣: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ST天圣: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72证券简称:ST天圣公告编号:2026-01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879.07万元,截至2025年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6,295.50万元(其中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470.93万元);部分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163.30万元;截至2025年

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1,220.9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41.27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于2017年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四川省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并在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608008327)。公司会同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于2018年

募集资金净额107,879.07
减:1、以前年度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1,824.56
1-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51,563.72
1-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60.84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4,470.93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8,163.30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220.99
募集资金余额4,641.27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