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尚环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和有效执行,使公司主要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我们将继续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系统化梳理和完 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继续不断强化治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架构,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流程,确保公司 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有效,并能一贯执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本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法人治理结构、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系统管理、采购业务、 销售业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 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 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对其权 限和职责进行规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此外,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领导 下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公司上述机构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能够形成科学决策机制与协
同运作效能。
(2)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全流程处理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构建了涵盖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模块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明 确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 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 告。
(3)资金管理
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 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 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
(4)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对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 行记录、保管,坚持采取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同时,公 司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 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 款项、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合理计 提预计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5)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及其价格、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 等方面与关联企业分开,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确保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 项的审批权限及审议流程,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 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7)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所有 的对外投资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制定了不同级别的审议程序,需按照规定的审议程 序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8)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 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传递、登记、存档、保密措施及 责任追究等。为了加强信息披露保密管理,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制度》,系统规范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 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边界。
(9)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持续规范公司内部 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通过向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 的方式,建立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机制,各控股子公司严格服从公司的宏观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提供给公司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0)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内审部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 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要求,并督 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核实,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 持续改善与提高,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11)其他事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了涵盖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行政人事管理、技术研发及信息系统管理等一系列运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 成了公司高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同时,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实际运营需要, 及时进行控制内容及流程的修订、完善。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管理、采购、销售、财务报告、信 息披露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 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表出现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 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③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 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的,则认定为重 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③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且涉及面广;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⑤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 一般缺陷。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 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随着经营环 境的变化,公司发展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现有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进一步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大力度 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