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尚环境:2026-0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印发《解释第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