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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导读:国中水务: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 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深旭 泰专审字[2026]070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旭泰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受诉讼事项影响,国中水务公司在对诸暨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由于特许 经营权资产被政府方接管形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管理及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流程中无法正常执行减值测试 等关键控制活动,同时我们也无法就相关的内部控制实施必要的测试用以判断该类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证据,因 此,我们无法对国中水务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意见反映了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对相关事项在证据获取及判断上的谨慎态度。审计 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客观反应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报告中 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 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 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本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ST,主要系2025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监管要求,主要系2025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 监管要求,其中包括诸暨文盛汇与北京汇源原股东诉讼事项影响,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的特许经营权于2023 年7 月被政府方提前收回,公司一直未能就该事项与政府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并在 2025 年已针对上述事项提起诉讼等客观因素,并非公司主营业务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核心业务聚焦污

水处理、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目前拥有7 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具备稳定特许经营基础和运营能力,具备通 过整改优化实现业绩改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董事会明确,全体董事将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统筹整改及经营提升工作,督促管理层落实各项措 施,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全力推动业绩改善,力争在规定期限内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维护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同时,董事会清醒认识到相关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将以高度责任感全力以赴推进工作,力争实 现既定目标。

(一)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经营业绩,改善财务指标

1、强化现有污水处理业务运营管理,优化流程、严控能耗,及时足额收取污水处理费,合规推动调价, 增强营业收入。

2、拓展环保工程业务,对接地方水务相关项目,推动业务向综合水务服务转型,培育新营收增长点。

3、制定扭亏增盈方案,强化成本预算管理,优化人员及采购流程,推广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二)推动核心问题解决,强化内控管理,保障财务合规

1、采取法律手段,推动相关诉讼进程,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2、健全内控体系,重点加强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定期开展内控自查,防范财务风险。

3、建立应收账款闭环管理机制,加大清缴力度,优化客户信用管理,减少坏账损失,改善现金流。

2026 年4 月30 日

李命克

3道降

2026年4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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