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国化:关于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29 日,你公司提交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显示,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内部 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等 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将自2026 年 4 月30 日开市起停牌,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 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就是 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本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 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及时披 露并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 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 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 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 个交易日内可以 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 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 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