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珍宝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志群)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志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基本原则,认真、恰当、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发挥参与决策和监督制衡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履职的情况向全体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情况本人王志群,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具有20年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经验。1995年9月至2001年7月担任哈药集团制药四厂财务科电算化室主任,2001年7月至2024年7月担任黑龙江万隆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合伙人。2024年12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自任职起亲自参加每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审议并表决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 | 缺席董事会(次) | 参加股东(大)会(次) |
| 王志群 | 12 | 12 | 0 | 0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