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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评估的专项意见

导读:*ST椰岛: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评估的专项意见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海南椰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吕立彪、陈良杰、郭晓 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吕立彪、陈良杰、郭晓川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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