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仕净科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仕净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5,2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6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6.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55,446.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44,540.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到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20号)。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暂存募集资金账户中无法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已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甲方,于2023年
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
支行(上述银行统称“乙方”)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
月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按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不适用。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鲁舜证审字[2026]第0003号),认为:仕净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仕净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后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仕净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代表人:
万晓乐
| 万晓乐 | 张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