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仕净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明)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建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建明,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刘建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2 月出生,本科学历,法 律专家人士。1996 年3 月至2002 年3 月,就职于苏州兆丰律师事务所;2002 年至2014 年,任职上海建纬(苏州)律师事务所;2014 年至今,就职于江苏 双泽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24 年11 月至2025 年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1、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8 次,实际参与表决8 次,本人 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4 次,亲自出席股东会4 次。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具体履职 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任职期间,主持并召开3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选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相 关人选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相关人选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 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 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 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 作。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 公司共召开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监督
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积极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共计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认真审议,公司本次终止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经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详实地 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2025 年度,本人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外,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 下,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利用本 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及用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并得到了贯 彻执行。
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分析公 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 面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特别是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 意见,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准确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在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董仕宏、张世忠回避表决。以赞成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独立董 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直接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5 月23 日召开了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在2025 年4 月7 日、8 月21 日、9 月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第七次、第九次会议和2025 年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独 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本人认真研究与核实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在了解相关人选的 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上述人选在任职资格 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对应岗位的职责,未发现 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 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
四、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在2025 年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 了积极作用。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 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刘建明)
2025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