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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海目星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56元,共计募集资金72,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13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0.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908.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5,653.70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6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使用完毕及销户,不存在结余。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9月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72,8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7,891.21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4,908.79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5,653.7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6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1.60 |
| 以前年度永久补流 | 500.22 |
| 本年度永久补流 | 586.2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835.53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