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天龙: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玉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玉利)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玉利,中共党员,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在宁夏职工科技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学习),现任职于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参加通讯会议的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