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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益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导读:诚益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 32 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 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号》)。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并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2026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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