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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志强)

导读:ST泉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志强)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吴志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会议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志强,男,1957年10月出生,无中国(包括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5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公安部七局干事、处长,200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西藏、山东、北京市消防局局长、高级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24年,历任中国安全产业和安全防范产品协会常务理事、主任委员;2023年至今,任北京应急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2025年11月25日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0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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