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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的公告

导读:ST泉为: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公司根据经营发展 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 实际控制人褚一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申请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发生日为准),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由借款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该 额度有效期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具体需求办理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泉为绿能为公司控股股东,褚一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 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 联董事褚一凡女士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1)泉为绿能

公司名称: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2AB7W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褚一凡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10 月14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21 号侨汇大厦3 层企慧 创业园A-321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 源原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 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经营 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海南)向社会公示)

股权结构:褚一凡持股95%;王剑持股5%。

(2)褚一凡:女,中国澳门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关联关系

泉为绿能为公司控股股东,褚一凡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由借款双方在 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实际控制人褚一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申请不 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用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借款期限不超过一 年(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发生日为准),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期贷款利率标准。该额度有效期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 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借款双方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加融资 渠道,是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支持。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41.56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预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申 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 利于满足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上述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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